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制及税务管理概览(2023年更新版)

为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并降低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最终投资决策前,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税制及相关成本至关重要。

作者: Triide  | 2023-11-03 | 政策与新闻

随着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以及国内对外国产品与专业技术的需求持续增长,越来越多企业决定进驻中国。为提升整体投资回报并降低风险,投资者需在做出最终投资决策前,充分了解中国税制及相关成本。

 

以下我们将概述中国税务制度及税务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在中国经营相关税务成本的背景资讯。此外,我们还将讨论部分未涉及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的商业活动,以及由此类活动触发的适用税种

 

本文所提供的资讯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征收的税项。

 

税种分类

 

对于在中国经商的外籍人士、外国企业(FE)以及外商投资企业(FIE),适用的主要税种如下:

 

增值税(VAT) –适用于货物销售或进口、服务提供、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销售。增值税税率依业务范围而定,货物销售为13%,特定行业为9%-10%,服务为6%。企业也可登记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按总收入适用固定税率(3%),但不得抵扣进项增值税。

 

关税 – 适用于进口货物,根据交易价值或特定税率(如每单位或每公斤80元人民币)征收。适用的关税税率依货物类别及原产国而定。

 

消费税 – 对特定消费品(如酒类、烟草、化妆品、珠宝、烟花、汽油、汽车、豪华手表等)的生产商及进口商征收。税负根据销售额及或销售量计算,视货物而定。消费税是在适用的关税和增值税基础上另行征收的。

 

企业所得税(CIT)– 对企业的净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新兴/高科技企业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对于微型和小型企业(MSE),根据总收入和利润情况,企业所得税税率在5% – 25%之间。

 

个人所得税(IIT)中国对个人综合所得采用累进税率,范围为3%-45%;对个体经营所得(如私人工商业活动、个人独资企业等)采用5%-35%的税率;对其他所得(如利息、股息、偶然所得等)则采用20%的固定税率。对于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每年6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扣除额,并提供专项附加扣除。

 

其他税种: 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是针对特定类型交易及商业活动征收的一系列税种或附加费。

 

税务居民身份

 

在中国境内外所有的企业与个人,皆被分类为中国税务居民或非中国税务居民。

 

中国税务居民企业(TRE)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中国的企业。

 

TRE – 对所有收入来源(包括来自海外的收入)征税。在存在《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 Agreement,简称DTAA)的情况下,TRE 可在一定限额内抵扣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均自动被归类为TRE。即使境外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注册的法人实体,若其被认定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中国,仍可被划分为TRE。

 

非TRE – 仅对中国境内来源的收入征税。一般而言,境外实体被视为非TRE。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RO)也被视为非TRE,因其被视为境外实体的延伸,仅在中国境内为其境外总部从事联络及宣传活动。

 

非 TRE 的预提税

 

预提税(Withholding Taxes,简称WHT)是针对向境外实体(非TRE)支付的款项征收的税款,中国实体在汇出款项前须代扣代缴该税款。

 

非TRE取得的被动收入(包括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租金、资本利得及利息)需缴纳增值税(VAT,按不同类别为6% – 13%)及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简称CIT,目前规定基本税率为20%,减按10%征收)。根据税收协定,预提税税率可能降低,甚至可能免征,视目的地国家而定。

 

若被动收入由非中国税务居民的外国个人取得,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税收协定,可提供“完税证明”,用于抵扣海外原本国家的税务负担。

 

双重征税减免

双重征税减免是通过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A)实现的,该协定可避免对收入、资产或金融交易进行双重征税。DTAA允许在一国缴纳的税款(在同一税种类别内)在另一国申请税收抵免,反之亦然。DTAA有效降低了两国之间收入或其他金融交易所预提的税款。

 

截至2023年1月31日,中国已与112个司法管辖区签订了DTAA。在决定新公司的最终投资架构时,务必考虑DTAA的影响。

 

税务申报要求

在中国经营的企业均需履行月度、季度及年度法定申报义务。大多数报告和税务申报均通过当地市政部门的线上税务网站完成。该网站隶属于企业缴税所在地的当地市政府。

 

VAT –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应于次月 15 日或季度结束后 15 日前完成申报。特殊情况下,可能在开具发票时即需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CIT)– 所有企业均按季度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税期限为季度结束后的15日前。此外,每年还需申报并缴纳一次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为次年5月31日前。企业应在年度申报时,补缴少缴的税款或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任何税务亏损可自亏损年度起,结转至后续五年内抵扣。

 

个人所得税(IIT)– 所有个人均需在次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由扣缴义务人(如雇主)代扣代缴,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符合特定条件的中国个人税务居民还需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就其综合所得进行年度税务汇算清缴申报。

 

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实行“产业导向为主、地域限制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引导投资进入国家鼓励和支持的产业领域、项目或地区。

 

产业导向:农、林、牧、渔业项目;特定基础设施项目;环保、节能项目;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等。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免税、降低税率、额外减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