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增值税退税。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3月21日的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微型及小型企业(MSE)以及从事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可自2022年4月和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增值税留抵税款(财税[2022]公告第14号)。
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退还其之前因购买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的增值税留抵税款。对于许多企业而言,这笔退税有助于改善其短期现金流需求。
此时,中国多地正经历新一轮新冠疫情,迫使许多零售商店、制造设施和办公室暂时关闭运营,导致部分企业面临严重的现金流紧张。
该政策不仅适用于近期因封锁措施受到影响的企业,也惠及因整体经济下行而面临资金短缺的企业。近期进行或计划进行大额资本投资的合格企业也应留意这项新措施。例如,与资本设备相关的税款可以提前申请退还,而不必用于抵销未来销售的输出增值税。
在公告发布前,仅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可申请100%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国的中小微企业可通过“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方式申请60%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更新后的政策允许中小微企业及从事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自2022年4月和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全额增值税留抵退税。
若企业决定申请退税,可预期获得两笔单独的退税: 1) 2019年4月1日或之前的现有增值税留抵税额; 2) 2019年3月31日之后产生的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
现有增值税留抵税额指当期增值税留抵税额,最高不超过2019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若当期增值税留抵税额超过2019年3月31日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若有),超出部分称为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
若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之后成立,则100%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将计为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拥有120万元人民币的增值税留抵税额。然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仅有50万元人民币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余额。因此,现有增值税留抵税额为50万元人民币,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为70万元人民币。
新宣布的措施适用于以下分类的微型和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包括在申请退税前12个月内增值税销售额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小型企业 – 包括在申请退税前12个月内增值税销售额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中型企业 – 包括在申请退税前12个月内增值税销售额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大型企业 – 包括在申请退税前12个月内增值税销售额等于或高于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为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资格,中小微企业及从事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附加要求:
该公告还扩大了从事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型和大型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这些特定行业指:
企业应首先检查其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有增值税留抵税额,以及金额是否足以支持申请退税。有意申请该政策的纳税人应通过对应税务辖区的在线税务进行申请。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根据下表申请现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退税申请将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对应税期或之后同时申请现有税额留抵退税和增量税额留抵退税。
微型及小型企业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增值税退税。然而,从事制造业等行业的企业申请退税无明确截止日期,预计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
最终,退税并不减少企业的总增值税负债,而是通过将税款支付转移至最终销售时,提供更多工具以更好地管理现金流。
这意味著企业将失去将增值税抵减用于抵销未来销售输出增值税的能力。换句话说,由于增值额留抵减少,企业未来将面临更高的增值税应付税额。
然而,该政策可成为企业更好管理现金流的有用工具。因近期经济低迷而面临关闭或收入损失的企业,若符合条件可申请政策以获得现金返还。同样,已进行或计划进行大额资本支出的企业可释放一些营运资金以运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