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注册资本规则的过渡期

为有效落实修订后《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登记的新要求,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作者: Triide  | 2024-02-21 | 法律与法规

 修訂後的《公司法》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LLCs)的股东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履行出资义务。该法律定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此日期之后成立的任何有限责任公司都必须遵守新的认缴资本规定。对于在修订后的《公司法》施行前成立,且出资期限超出规定的五年期限的有限责任公司,将实施过渡期。 该过渡期旨在允许这些现有公司逐步调整其资本缴付时间,以遵守新的规定。

 

 

现有企业缴费年限调整措施:

 

  • 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可在三年过渡期(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内将其认缴期限变更为五年以内,且资本缴付最迟须于2032年6月30日完成;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截至2027年7月1日剩余认缴缴资期限少于五年,则无需进一步调整缴资期限;

     

  • 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认购股份的缴付。

 

因此,现有公司的股东需要彻底审查公司的注册资本:

 

  • 如果无法在五年内全额缴付,则应及时启动减资程序以减少注册资本;

     

  • 如果确认注册资本无法在到期日之前缴付,且有其他公司有意收购,则可考虑通过股权变更的方式转让所有权;

     

  • 如果公司没有实际业务运营,则可进行清算。